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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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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2943號鄭惠貞之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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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7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1司執癸字第6294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鄭惠貞之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2943號債權人侯杏雪與債務人林金雄、蔡輝取、鄭惠貞、蔡輝統、蔡輝猛、蔡苗倩間拆屋還地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癸股書記官陳志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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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07_114655pdf
  • 發布日期:112-04-07
  • 更新日期:112-04-07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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