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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司拍字第135號黃清貴之民事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9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非勤111年度司拍字第135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司拍字第135號聲請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相對人黃清貴間拍賣抵押物事件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相對人黃清貴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黃清貴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9 日
書 記 官 趙世明
- 發布日期:112-03-10
- 更新日期:112-03-10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