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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7948號鄭姿妗之毗鄰耕地優先承買函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1司執己字第3794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鄭姿妗毗連耕地所有權人之優先承買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7948號債權人均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泳霖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己股書記官林怡吟
- 發布日期:112-02-18
- 更新日期:112-02-18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