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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854號黃崇恩即黄學輝承受訴訟人(HUANG CHUNG-AN)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數111年度訴字第854號
附件:如文
主 旨:公示送達起訴狀繕本、原告111年12月16日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被告112年1月9日民事答辯㈠狀繕本、111年10月6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1件予被告黃崇恩即黄學輝承受訴訟人(HUANG CHUNG-AN)。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85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原告111年12月16日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被告112年1月9日民事答辯㈠狀繕本、111年10月6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8日上午11時20分,在本院民事第24法庭開準備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林嘉賢
- 發布日期:112-02-13
- 更新日期:112-02-13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