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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員簡調字第298號張梨之開庭通知書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3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員民準111員簡調字第29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梨之起訴狀繕本、補正狀繕本、言
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2條、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1年度員簡調字第298號塗銷抵押權登記事
件,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補正狀繕本、言詞辯論期
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
庭領取(庭址設: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
二、開庭期日:112年3月23日下午3時10分於本院第23法
庭。
書記官顏麗芸
- 發布日期:112-01-13
- 更新日期:112-01-13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