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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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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第186號林榮輝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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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9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謹111年度重訴字第186號
附件:如文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國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榮輝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第1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重訴字第186號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
      二、應送達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ㄉ。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13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民事第26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李盈萩
 

  • 發布日期:112-01-13
  • 更新日期:112-01-13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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