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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648號林高錦治之裁定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2年1月9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謹111年度訴字第648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訴字第648號高敏雄等與高坤旺等人間塗銷登記事件之裁定正本1件、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追加原告林高錦治即高樹籃之繼承人之裁定正本1件、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李盈萩
- 發布日期:112-01-11
- 更新日期:112-01-11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