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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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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6780號許信儀之執行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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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1司執秋字第6678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許信儀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6780號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許信儀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秋股書記官詹國立
  • 發布日期:111-12-20
  • 更新日期:111-12-20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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