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1809號中央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即清算人李華楓)之分配表及分配期日通知各1件

字型大小: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1司執莊字第1180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中央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即清算人李華楓)之分配期日通知及分配表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1809號債權人陳淑卿等與債務人王士銘律師(即陳文唐之遺產管理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莊股書記官張俞文
 

  • 發布日期:111-12-12
  • 更新日期:111-12-12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