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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易字第858號MANGLINCON JOMAR DELUMIN(中文姓名:喬馬)、SOCOBOS DAVE SINGCA(中文姓名:德夫)之傳票(開庭通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111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刑丑111易858字第1110026901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MANGLINCON JOMAR DELUMIN(中文姓名:喬馬)、SOCOBOS DAVE SINGCA(中文姓名:德夫)之傳票各一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1年度易字第858號MANGLINCON JOMAR DELUMIN(中文姓名:喬馬)、SOCOBOS DAVE SINGCA(中文姓名:德夫)竊盜案件。
二、傳票是傳喚MANGLINCON JOMAR DELUMIN(中文姓名:喬馬)、SOCOBOS DAVE SINGCA(中文姓名:德夫)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13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進行審理程序,應受送達人應按時到場。。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9 日
書記官吳芳儀
函 稿 代 碼:C055-06 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丑股
- 發布日期:111-11-11
- 更新日期:111-11-11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