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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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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987號宋蓬安喬(SOMPORN ANGKAEW)(泰國籍)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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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數110年度訴字第987號
附件:如文 

主    旨:公示送達民事辯論意旨狀繕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1件予被告宋蓬安喬(SOMPORN  ANGKAEW)。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987號變價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辯論意旨狀繕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8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25法庭開準備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林嘉賢
 

  • 發布日期:111-10-14
  • 更新日期:111-10-14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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