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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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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730號李麗華、李明浩(即李鴦之繼承人)之判決正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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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壹壹壹年捌月廿伍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信107年度訴字第730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07年度訴字第730號原告王英仁與被告李宜興等人間分割共有物事件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被告李麗華、李明浩(即李鴦之繼承人)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李麗華、李明浩(即李鴦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林盛輝
 

  • 發布日期:111-08-26
  • 更新日期:111-08-26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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