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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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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7447號葉淑薇之執行命令、分配期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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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24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0司執己字第3744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葉淑薇之執行命令、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7447號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葉淑薇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己股書記官林怡吟
  • 發布日期:111-08-24
  • 更新日期:111-08-24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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