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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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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50309號劉洧忻、劉政錶、劉育昌、劉娟如、劉曜魁之優先承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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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0司執乾字第5030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洧忻、劉政錶、劉育昌、劉娟如、劉曜魁之優先承買通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50309號債權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劉箱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1彰金職雨字第41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乾股書記官陳文俊
 

  • 發布日期:111-08-03
  • 更新日期:111-08-03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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