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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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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刑事被告具保、少年責付須注意哪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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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刑事被告具保、少年責付請至本院法警室值班台。
不能於當日辦妥被告具保、少年責付手續者可憑「具保責付處理紀錄單」於次日繼續辦理。
無「具保責付處理紀錄單」者,可請法警室或服務處為你查詢可否直接辦理刑事被告具保、少年責付,否則請至服務處填具「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之聲請狀,至本院單一窗口收發處遞狀後,等候裁定通知再來辦理。
辦理刑事被告具保、少年責付之人須年滿二十歲,特殊情形經法官同意後辦理為例外。
辦理少年責付,由少年之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之人等為原則,特殊情形經法官同意後辦理為例外。
到法院辦理刑事被告具保、少年責付手續及查保對保等不收任何費用。

  • 發布日期:110-05-12
  • 更新日期:110-05-12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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