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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聲請支付命令 ?
聲請時應提出之書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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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聲請狀一份
- 可至司法院網站直接下載支付命令聲請書: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p ,或向本院聯合服務中心售狀處購買。
- 聲請狀內應表明下列事項:
- 雙方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姓名、住所。
- 請求的標的及其數量(須以給付金錢或其他替代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
- 請求的原因及事實。
- 表明請求發給支付命令。
- 法院(應向債務人住所地、法人主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聲請)。
- 應按債務人人數附具聲請狀繕本。
- 聲請人應簽名、蓋章。
- 委任狀
- 聲請人如委任代理人辦理時,應附具委任狀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連絡電話號碼。
- 由聲請人、代理人簽名並蓋章。
- 發布日期:110-05-14
- 更新日期:110-05-14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