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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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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保護管束?執行期間為何?如何起算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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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管束係對於觸犯刑罰法律或觸犯刑罰法律之虞的少年,不採監禁措施,而將其交付專人或特定機關團體,施以特別之監督與輔導,考察其行狀,矯正其不良習性之保護處分。少年保護官採「監督」與「輔導」並重之方式,執行保護管束。

保護管束之執行期間,自少年報到之日起算,至期間屆滿或免除、撤銷執行之日終止。保護管束與感化教育之執行,其期間均不得逾3年;少年保護管束、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執行,至多執行至滿21歲為止。

  • 發布日期:110-05-07
  • 更新日期:110-05-07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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