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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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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於保護管束期間是否可以離開現在受保護管束之地?若離家出走或外出就業未與家長聯繫,家長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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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少年保護管束之執行是由少年保護官與少年常保接觸,注意少年之行動隨時加以指導,並就少年之教養、疾病醫治、謀求職業及改善環境予以相當之輔導,故受保護管束少年離開受保護管束地,倘有正當理由需離開,應先向少年保護官報備,並為適當之處置。

少年離家出走或外出就業未與家人聯絡,則將影響保護管束執行,家長除應主動尋找少年外,亦應主動告知少年保護官事實真象,依現行法律規定,少年保護官可聲請少年法庭協尋少年到案執行。

  • 發布日期:110-05-07
  • 更新日期:110-05-07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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