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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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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處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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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求辦理「遺囑案件」公認證時,請先向本處公證人預約,電話:04-8343171#2077~2079,詳細手續及應備文件請參閱左側常見公(認)證事件。
  • 請求辦理住家使用之「住宅租賃契約」公證,請先至左側書表下載區或內政部網站下載「住宅租賃契約」使用,詳細手續及應備文件請參閱左側常見公(認)證事件。
  • 請求辦理「翻譯文件」認證例如戶籍謄本、出生證明等中英文譯本認證,應由「翻譯人」親自到場辦理,並依原文文件格式及內容為正確之翻譯,詳細手續及應備文件請參閱左側常見公(認)證事件。
  • 請求辦理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三款規定事件之公(認)證,例如不動產買賣契約、信託契約、委託管理銀行、儲蓄或證券帳戶之契約、股權買賣契約、合夥契約、商號讓渡契約…等契約書公認證,請先向本處公證人預約。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0-05-03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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