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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事件文書傳送
- 當事人、關係人、代理人、程序監理人、監護人、輔助人、財產管理人、遺產管理人、證人或鑑定人得將欲提出於本院之家事事件文書,以傳真或電子傳送至本院,傳送時請填寫家事事件文書傳送表。(請參考家事事件文書傳真及電子傳送作業辦法 )
- 傳真號碼:04-8331579號
電子信箱:chdemail@judicial.gov.tw
聯絡電話:04-8343171轉1062
- 發布日期:110-04-29
- 更新日期:110-05-21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