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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亡字第000019號公示催告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催告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13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家勇113年度亡字第19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院113年度亡字第19號死亡宣告事件之公示催告裁定。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156條、第130條第3項至第5項。
公告事項:
一、准對失蹤人許詔貴(男,民國00年0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N120***149號,最後設籍地址:住彰化縣OO鎮OO路OO巷000號)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
二、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公告之翌日起6個月內,向本院
陳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
三、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之生死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
將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四、本件公告黏貼於本院公告處。
書記官 呂怡萱
- 發布日期:113-08-13
- 更新日期:113-08-13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