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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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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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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位民眾於110年5月6日於本院第31法庭旁聽席,拾獲新台幣若干元,若有遺失者請至本院政風室領取。

2、本院同仁於110年5月7日於本院西側門外,拾獲新台幣若干元,若有遺失者請至本院政風室領取。

  • 發布日期:110-05-10
  • 更新日期:110-05-10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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