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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訂於111年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假本院8樓大禮堂舉辦勞動調解委員研習,有意參加者,請填寫研習報名表後傳真至(04)8376933號,並電洽連絡人確認,請查照。
一、目的:為提升勞動調解成效及充實勞動調解委員之專業能力,依地方法院設置勞動調解委員辦法第 14條、加強辦理勞動調解事件實施要點第8條規定辦理。
二、主辦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三、時間:民國111年10月14日。
四、地點:本院8樓大禮堂。
五、聯絡人:廖科長春慧、張書記官茂盛(04-8343171轉7128)。
六、課程參加人數:以70人為上限。
七、參加對象:
1、本院勞動調解委員。
2、其他法院勞動調解委員。
3、本院訴訟輔導及勞動調解業務人員。
4、本院其他同仁。
※由本院勞動調解委員優先報名,餘額由其他類人員依報名順序參加,額滿為止。
八、參加者如係公務人員登錄終身學習時數6小時。
- 發布日期:111-08-17
- 更新日期:111-08-17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