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期:109年5月1日(星期五)。
二、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工作,請考生配合如下:
(一)請配合於本院1樓大門口測量體溫,如有發燒之情形(額溫37.5度以上),不得進入應試。
(二)請應考人務必配戴口罩入場應試,除查核身分時配合取下口罩外,請全程配戴口罩。
三、請考生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