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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078號盧逸適、楊永籐之開庭通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4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平112年度訴字第78號
附件:如文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盧逸適、楊永籐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7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9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26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張茂盛
- 發布日期:113-09-04
- 更新日期:113-09-04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