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彰簡字第000347號陳耀濠之判決正本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彰民公113彰簡字第34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耀濠之判決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3年度彰簡字第347號損害賠償(交通)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本庭辦公地點(本庭辦公地點: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領取。
書記官:趙世明
- 發布日期:113-09-05
- 更新日期:113-09-05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