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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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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彰簡字第000347號陳耀濠之判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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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彰民公113彰簡字第34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耀濠之判決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3年度彰簡字第347號損害賠償(交通)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本庭辦公地點(本庭辦公地點: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領取。
 
書記官:趙世明
  • 發布日期:113-09-05
  • 更新日期:113-09-05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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