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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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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8604號沈塏晴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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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5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2司執孟字第1860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沈塏晴之執行命令(收取存款)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8604號債權人歐悅資融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沈塏晴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孟股書記官李韋樺
股       別:孟股
 

  • 發布日期:112-06-05
  • 更新日期:112-06-05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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