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495號許志榮之拍賣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2司執育字第649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許志榮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495號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許志榮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育股書記官林明俊
 

  • 發布日期:112-06-01
  • 更新日期:112-06-01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