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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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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46號楊玫軒之收取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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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2司執壬字第114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玫軒之收取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46號債權人傅名律等與債務人楊玫軒間給付扶養費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30  日
民事執行處壬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5-30
  • 更新日期:112-05-30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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