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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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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031號楊聖德、鄭新儒、王瑩潔、王依蘋、黃慧琦、黃慧彤、黃方澤、黃暉澤、陳鋒光之判決正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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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2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義110年度訴字第1031號
附件:如文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0年度訴字第1031號原告黃周秀鶴與被告黃加棟等間分割共有物事件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被告楊聖德、鄭新儒、王瑩潔、王依蘋、黃慧琦、黃慧彤、黃方澤、黃暉澤、陳鋒光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等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王宣雄
 

  • 發布日期:112-05-23
  • 更新日期:112-05-23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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