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894號吳文清之裁定正本

字型大小: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射102年度訴字第894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02年度訴字第894號原告李明成與被告被告洪武澄等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被告吳文清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吳文清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卓俊杰
 

  • 發布日期:111-11-28
  • 更新日期:111-11-28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