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簡上字第20號馮金秋之開庭通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數111年度簡上字第20號
附件:如文
主 旨:公示送達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予被上訴人馮金秋。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簡上字第20號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上訴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27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25法庭開準備程序。
四、被上訴人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林嘉賢
- 發布日期:111-09-21
- 更新日期:111-09-21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