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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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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司執助字第440號強制執行事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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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司執助字第440號強制執行事件

新聞稿

    本院108年度司執助字第440號強制執行事件,於民國110年11月3日下午2時30分,就債務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所有之配給黨工房舍建物及坐落土地等進行第二次拍賣程序,說明如下:

壹、本次執行程序簡要說明:

一、本件為執行債權人郭卜瑄等305位黨工對債務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聲請給付薪資、退休金、資遣費等強制執行事件,剩餘債權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5億3007萬9690元;另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將執行債權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下稱黨產會)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移送之強制執行事件,移請本院併案執行,剩餘債權7億8275萬元;暨債權人李佑麟等342名黨工聲請併案執行,剩餘債權為3億4551萬5099元。

二、本件前已於110年10月6日下午2時30分於本院民事執行處投標室,進行第一次拍賣程序,拍賣結果,共有甲、丁、戊三標拍出。至於未拍定之兩標即乙、丙標部分,均無人投標,債權人亦未到場聲明承受;另定於110年11月3日下午2時30分於本院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就乙、丙標標的進行第二次拍賣程序。

貳、本件第二次拍賣標的、底價及結果如下:

編號

標別

標的

底價

結果

1

乙標

彰化縣彰化市光南里介壽新村197號建物2筆;

彰化市南郭段南郭小段148-28地號土地1筆(配給黨工房舍)

576萬元

拍定金額:新臺幣6,710,001元

2

丙標

彰化縣彰化市光南里介壽新村196號建物2筆;

彰化市南郭段南郭小段148-29地號土地1筆(配給黨工房舍)

576萬元

拍定金額:新臺幣6,710,001元

 

 

 

 

 

 

 

 

 

 

 

參、不動產現況部分,詳如第二次拍賣公告所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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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11-03
  • 更新日期:110-11-03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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