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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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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之準備程序-以爭點整理為中心」 專題演講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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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同仁對於國民法官法審判實務運作之基礎理論,本院於111年8月12日邀請成功大學陳運財教授以「國民法官之準備程序-以爭點整理為中心」為題,講授國民法官準備程序中之爭點整理相關議題。

陳教授首先介紹準備程序之目的在於藉由爭點整理、篩選證據、擬定審理計畫等方法,使國民法官於審判期日易於理解證據調查內容,以貫徹集中審理之目標。同時介紹日本裁判員裁判爭點整理實務運作之缺失,諸如爭點整理常淪於過寬而未與待證事實相關聯,致延宕程序,或失之過簡而未涵蓋重要爭點,致未能發現真實。針對於此,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出之建議方案,包括:⑴審檢辯三方預慮評議時,可能涉及的問題,以此範圍來進行爭點整理,進而確認爭點;⑵從兩造爭議分歧點,將構成要件爭點轉換為具體事實的主要議題,再由當事人主張證據及聲請調查證據;⑶爭點整理對象除了直接證據外,亦應擴及間接事實及輔助事實。例如,作為直接證據之證人證詞,有關判斷證人憑信性之相關輔助事實,亦可能成為重要爭點。陳教授並舉日本爭點整理實際案例,詳細說明如何將法律構成要件用語,轉化成國民法官易懂之主要議題用語,並進一步舉其旁聽日本法院裁判員裁判過程之實際案例,說明日本裁判員裁判如何以淺顯易懂之用語進行爭點整理及表達主要議題事實(即爭點事實),讓旁聽者容易了解審判內容,裁判程序十分透明,有助於民眾接近法院。

其次,陳教授分別講述我國國民法官法制度之相關議題,包含證據裁定之判斷順序,證據調查必要性之判斷應優先於證據能力之判斷,較能節省程序,且較可落實預斷排除理論;善用偵查統合報告書,加速爭點整理之進行;檢辯雙方應確保證人到庭,於當事人防禦必要範圍,應肯認當事人得於審判外接觸他造聲請之證人,惟應建立相關倫理規則。

最後,陳教授分享其旁聽日本裁判員審判之心得,看到日本裁判員與職業法官依序入場,平等平坐,參與審判,對此司法民主化之景象,心中深為撼動。也期盼我國明年國民法官法正式施行後,能有助於提升司法透明度、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增進國民對司法的了解及信賴,並能彰顯國民主權理念。

本次的演講非常精彩,內容豐富,本院庭長、法官紛紛就參與模擬法庭之經驗與陳教授進行熱烈討論與回饋,讓在場人員獲益匪淺,對於本院國民法官的法庭運作及爭點整理之實務操作,有莫大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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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A016本院「國民法官之準備程序-以爭點整理為中心」專題演講新聞稿doc
  • 111-A016本院「國民法官之準備程序-以爭點整理為中心」專題演講新聞稿pdf
  • 發布日期:111-08-18
  • 更新日期:112-03-10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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