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民事官司第一步要如何做?應準備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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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是否一定要到法院打官司才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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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忙,是否出庭一定要我本人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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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繳納的裁判費用,當事人可否聲請退還?其要件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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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時間萬一有急事或臨時發生事情無法去開庭?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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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通知我先繳測量費用或鑑定費,如果不繳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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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集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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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起訴後,法院不開庭卻要我提出準備書狀(或答辯狀)給法院並給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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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看對造提給法院的訴訟資料,可以閱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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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宣判後,要如何知道判決結果及多久才可以收到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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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很久了,為何還沒有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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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遺失,要如何聲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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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過程中雙方和解或撤回,裁判費可以聲請退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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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數位錄音光碟要如何聲請?要繳交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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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民事訴訟或上訴時是否要繳交裁判費?裁判費逾期未繳納或繳納不足時,會產生何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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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事件當事人如何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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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程序中,如撤回起訴後,可否就同一事件再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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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民事證人身分傳訊證人到庭作證,證人是否有拒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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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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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裁判費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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