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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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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單禁沒字第000098號鄭土龍之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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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壹壹參年伍月參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彰刑定113單禁沒字第9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鄭土龍之裁定正本1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3年度單禁沒字第98號聲請裁定沒收違禁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庭領取(庭址設: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
                      
書記官:張莉秋
 

附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單禁沒字第98號
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鄭土龍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90年度戒毒偵字第1699、1700、1701號),聲請裁定沒收違禁物(112年度聲沒字第7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淨重零點零肆公克)及其包裝袋,均沒收銷燬之。
理  由(略)
 

  • 發布日期:113-05-07
  • 更新日期:113-05-07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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