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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76997號莊志鴻之拍賣通知1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2司執莊字第7699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莊志鴻之第二次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6997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莊志鴻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3彰金職雨字第36號),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莊股書記官梁高賓
- 發布日期:113-04-24
- 更新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