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195號NGUYEN THI OANH(中文名:阮氏鶯)之113年8月22日下午1時50分準備程序傳票一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刑如113訴195字第1130010752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NGUYEN THI OANH(中文名:阮氏鶯)之113年8月22日下午1時50分準備程序傳票一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訴字第195號NGUYEN THI OANH(中文名:阮氏鶯)加重詐欺等案件。
二、應送達NGUYEN THI OANH(中文名:阮氏鶯)之113年8月22日準備程序傳票一件,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傳票是傳喚受送達人NGUYEN THI OANH(中文名:阮氏鶯)於113年8月22日下午1時50分在本院第17法庭行準備程序,應受送達人應按時到場。
四、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9 日
書記官王冠雁
書記官 科長 法官
函 稿 代 碼:C055-06 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如股
- 發布日期:113-04-22
- 更新日期:113-04-22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