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244號翁瑋業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壹壹參年肆月拾捌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彰刑定113附民字第24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翁瑋業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
   本1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
   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3年度附民字第244號請求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本件原告所提出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
     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庭
     領取(庭址設: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張莉秋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