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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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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員簡字第000223號陳素菊、陳淑子、陳淑華、陳麒順之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素菊、陳淑子、陳淑華、陳麒順之判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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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員民潔112員簡字第22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素菊、陳淑子、陳淑華、陳麒順之判決正本。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受理112年度員簡字第22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庭領取(庭址設: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
書記官呂雅惠
 

  • 發布日期:113-04-16
  • 更新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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