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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均應深切體認法院是為人民而設的。民眾來院洽公,吾人身為公僕,理應待之以禮,以最親切的態度,竭誠為其服務,解決其問題與困難。而且,要隨時自我惕厲,從而為法院樹立良好的形象,而無虧職守。
同仁務必自尊自重,珍愛自己的工作,發揮高度的敬業精神,自我要求竭盡所能,做好本份工作。而且,不可自滿,要隨時隨地檢討工作得失,精益求精,力求工作更有效率、更便民、更圓滿,使民眾都能滿意我們的服務而無任何抱怨。